一、债务人死亡了有钱还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条之规定,倘若在债权人身故以后既无法定继承人继承遗产,又未设立遗嘱由他人予以遗赠时,其所留存的遗产将会被视为国有资产并无偿用以实行公共事业;若借款人生前属于集体所有制组织中的会员身份,那么其遗产将归属所属的集体所有制组织。这就意味着,当债权人身故且无继承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条
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遗产,归国家所有,用于公益事业;死者生前是集体所有制组织成员的,归所在集体所有制组织所有。
二、债务人死亡债务如何偿还呢
在债务人离世情况下,所欠债务偿还的相关事项可归纳如下:
首先,假使债务人已离开人世,那么其遗产权继承人必须用继承人传承所得的财产,作为其义务限度,为已故者偿还债务;
其次,若无任何遗产,但债务附带担保人,将由该担保人承担相应的保证责任;
最后,如果上述情况皆未出现,且债务属于夫妻共有债务范畴,则债务人离世后,应由其配偶承受并履行这部分债务。
值得注意的是,若无以上任何一种情况发生,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的债权和债务关系将会自动在法律上消除,除非死者所有亲朋好友都自愿决定负担这部分债款。《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九条
分割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但是,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
三、债务人死亡诉讼时效是否中止
当债务人离世之时,诉讼时效并不会自动中止。
需要满足特定法律条件才可令诉讼时效中止,例如发生了无法意料的情况如自然灾害或其他人为因素导致债权人无法有效行驶其诉求权的阻碍。
因此,仅仅以债务人死亡为由,尚不足以来认定诉讼时效已经中止。
但是,若债务人离世引发了继承人身份尚未明确或遗产范围尚未确定等问题,使得债权人无法顺利主张其合法权益,那么这很有可能被视为诉讼时效暂停的合理原因。
然而,如果在诉讼时效期限内,债权人已经向债务人提出过权利主张,那么诉讼时效将会被打断,从此时开始,诉讼时效将重新进行计算。
总而言之,我们需要根据债务人离世之后的实际情况进行深入分析,才能准确判断诉讼时效是否应当中止。
据《民法典》第1160条,债权人去世后若无继承人或遗嘱,遗产归国有用于公共事业;若债权人为集体成员,遗产归集体。因此,债权人去世后若无继承人或受遗赠人,遗产无法直接清偿债务。债权人需通过其他法律途径,如向继承人或受遗赠人追索,实现债务追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