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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要债公司:借钱给别人用担保人有责任吗
更新时间:2025-02-06
借钱给别人用担保人有责任吗一、借钱给别人用担保人有责任吗依据我国现行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七条及第六百八十八条的明文规定,对于担保人是否负有法律责任,完全取决于保证合同(或内部协议)的···
借钱给别人用担保人有责任吗

一、借钱给别人用担保人有责任吗

依据我国现行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七条及第六百八十八条的明文规定,对于担保人是否负有法律责任,完全取决于保证合同(或内部协议)的条款界定。假设所签订的保证合同(或内部协议)中注明为一般保证,则在此情况下,担保人有权在主合同纠纷未经法院或仲裁机构审理、裁决,且对债务人的财产依法进行强制执行后仍然无法清偿债务之前,拒绝向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除非出现法律条文中明确列出的特定情形。反之,若保证合同(或内部协议)中明确约定为连带责任保证,则当债务人未能按期履行债务或者出现约定的特殊情况时,债权人有权直接要求担保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因此,对于借出款项给他人使用的担保人而言,其是否需承担法律责任,必须详细查阅保证合同(或内部协议)中的具体条款。若合同中明确约定为连带责任保证,则担保人须承担相应的保证责任;若约定为一般保证,担保人仅在特定情形下方需承担保证责任。倘若合同中未作任何约定或者约定模糊不清,则担保人可能无需承担任何法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七条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有权拒绝向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债务人下落不明,且无财产可供执行;

(二)人民法院已经受理债务人案件;

(三)债权人有证据证明债务人的财产不足以履行全部债务或者丧失履行债务能力;

(四)保证人书面表示放弃本款规定的权利。

二、借钱给别人找不到人了怎么办

若债务人未能或拒绝履行还款义务,债权人为保障自身权益,需收集充分证据后向法院提交诉请。

若被告方持续拒绝承担债务,原告方可请求法院强制执行。

若被申请人具备履行判决之经济实力却故意逃避履行,则需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关于借款的清偿,借款方应按照双方事先约定的时间准时归还。

如借款期间未明确约定或约定不清,且依据现行法律规定亦无法予以明确认定时,借款人可随时履行还款义务,而贷款人也有权要求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清偿债务。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三、借钱给别人如何做担保

借贷行为中的担保措施多种多样,其中比较常见的包括以下几类:首先是保证担保,这是指由第三方充当保证人,向债权人郑重地作出承诺,一旦债务人无法履行债务时,将会由保证人来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根据具体的约定条款,保证又可以细分为一般保证以及连带责任

保证两种形式。其次是抵押担保,这种担保方式中,债务人或者第三方并不需要转移对财产的实际占有权,而是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物;抵押物通常为不动产,例如我们熟悉的房产等。再者就是质押担保,在这种情况下,债务人或者第三方会将其动产或者权利移交给债权人,以此来作为债权的担保物;比较常见的例子包括车辆质押、股权质押等等。在设定担保的过程中,务必要签署书面的担保合同,明确担保的范围、方式、期限等重要条款。与此同时,还需对抵押物或者质押物进行科学合理的评估并进行相关的登记手续,从而确保担保的有效性及可执行性。

根据《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七条、第六百八十八条,担保人责任取决于保证合同。一般保证下,担保人可在债务未经法律程序执行且无法清偿前拒绝承担;连带责任保证下,债权人可直接要求担保人承担。具体责任需查阅合同,无明确约定则担保人可能无需担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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